可凤醉醺醺的回到家。今天刚好是她与明峰离婚一週年,这一年来,身边不乏有追求者。但她知道男人终究靠不住,就如同当年她是酒店的红牌小姐,一直到认识明峰之后,她决定当个良家妇女。但她没想到,明峰还是在外头拈花惹草,终于提议离婚。
她知道挽回已不可能,于是把持着明峰外遇的弱点,要求明峰五千万及坐落于市区的2层大厦型公寓作为条件。对于身为某企业小开的明峰也清楚,唯有如此才能打发可凤,于是签字离婚了。」一段看似平常的叙述,但它却是这一篇真实故事的开端,也开启了我对性事的第一步。(所有人名皆为化名)
离婚后,她住在某大楼的第七层,第八层租用,也开了间服饰店,请了个小姐帮忙,而她只负责收租而已。就经济上而言,35岁的她算个小富婆了。但在心灵上,她还是忘却不了明峰对她的伤害。
一、